各单位(部门):
现将《关于受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8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》(辽高教会通字[2018]3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。请各系(部)及有关单位,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结题工作。
一、课题受理范围
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,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。
二、申报材料:
1.《课题结题申请·鉴定书》,单独装订,单面打印,一式四份,《课题开题报告》、《课题中期报告》一式一份。
2. 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、研究经费决算表(仅限重点课题)、发表论文、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。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,单面打印,一式二份,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,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。
3.《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》,一式一份。
4.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。
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iangyuejing@dlou.edu.com,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(南教319),联系人:蒋月静。联系电话:0411-39104039。
各部门统一报送材料,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相关结题表格请从辽宁教育科研网(http://www.clner.com/Common/gdjyxhkycybg.html)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常用表格专栏下载。
科研处
2018年4月3日